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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埔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2]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222

     为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转化学习教育成效,大埔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前往诉讼服务站开展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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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大埔法院14名员额法官分别前往各自驻点乡镇(场)诉讼服务站,指引当事人办理网上诉讼立案等事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对待纠纷和诉讼,使群众知法、懂法,预防各类纠纷的发生。目前,大埔法院已在全县14个镇设置了诉讼服务站,实现诉讼服务全域覆盖,各驻点法官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及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据统计,大埔法院诉讼服务站在第一季度开展诉前联调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9件,解答群众咨询107人次,收转当事人材料45份。

【前往企业普法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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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埔法院聚焦民营企业的法律实际需求,组织党员干警深入生产一线,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3月28日上午,大埔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林德胜带领部门干警,前往大埔县发昌制衣有限公司进行座谈交流,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缔结的合同、协议进行指导,向公司负责人及其员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作讲解。

【为行动不便当事人提供上门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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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9日,张永光庭长考虑到当事人老李(化名)年老行动不便,便与书记员一同到老李家就与小张(化名)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进行调解。张永光庭长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结合实际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逐个击破矛盾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张同意免去1000元,双方就21000元当场调解并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感谢张永光庭长能够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时刻把群众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放在心上,促使矛盾纠纷圆满解决,真正体现了亲力亲为办实事的好作风。

【到山区群众家中进行判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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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阿伟(化名)家位于大埔县大麻镇英雅水口村的松水涧村民小组,交通不便、路途遥远且路况复杂,不便到大埔县城办事。2021年4月8日上午,大埔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赖兆干、法官助理张丽媚等同志前往阿伟家,对原告小丽(化名)与被告阿伟离婚纠纷一案中所涉相关法律问题,结合《民法典》进行判后答疑,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处理好家庭关系、婚姻关系,为共建幸福家庭、幸福农村而努力。经赖兆干庭长的耐心讲解,双方当事人既打开了心结,又打开了法结,对大埔法院同志不辞辛苦前往路途遥远的群众家中提供司法服务表示感谢。

【巡回法庭进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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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大埔法院受理了一宗失火案件,被告人小张(化名)经鉴定后确认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为避免引起小张精神过度紧张,经大埔法院刑事合议庭讨论研究决定将小张传唤到庭改为审判人员到大埔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茶阳派出所进行巡回审判。大埔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张在野外违规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此次山火过火林地面积2.6055公顷,属生态公益林,业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小张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大埔法院不断聚焦聚力重点任务,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以昂扬姿态深入基层群众,落实为民惠民便民的司法举措,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我为群众办实事”

大埔法院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