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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确认函
发布时间:[2013-01-30]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4007
移送司法确认函
( ) 第 号
××××人民法院:
当事人 与当事人 经 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现各方当事人共同向贵院申请司法确认,故将有关材料移交你院,请依法审查后提供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