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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法院狠抓执行清案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2-07-26]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305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大埔法院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把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长达20多年的无财产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件1828件。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清案工作,大埔法院举全院之力,用足,用活和用好各种法律手段,对清理出的积案全部作出“四查一告知”,圆满完成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为保证清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埔法院制定了四项制度:(1)建立大埔县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2)建立联席会议成员信息通报制度。(3)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4)建立解决执行不力的追究制度。
        大埔法院还通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狠抓执行清案工作:
       一是集中清案行动,实行领导负责制。成立了清案活动领导小组,由法院一把手亲自抓,分管执行副院长负责,执行局局长负责组织协调,执行局副局长负责具体实施,各位执行干警全力执行。做到了分工明确,层层抓落实。
       二是执行干警积极主动,全身心投入清案工作。
       由于清案范围跨年度长、涉案量大、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清理工作困难重重。对此,执行干警们保持高度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出谋献策,不怕苦,不怕累,利用节假日和早晚休息时间进行加班,使清案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是案件落实到人,捕捉一切有价值信息,做到“三个穷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到银信、工商、车管、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通过穷尽执行程序、执行措施,积极探索执行方法。在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上下功夫,使得积案不清,款物不清,案卷不清等问题得以解决。
      四是建立执行联动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的长效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人民法院主办,公安、银行、国土、房管、工商、税务和审计等部门协作,通过制定详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联动运行机制,明确各个成员单位协助法院执行的共同职责和自身职责,使社会协助法院执行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举全社会之力来解决执行难的历史难题。
      五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的支持,改善执行环境,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积极宣传法院执行工作。
      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领导负责制这一好的形式和做法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在清案活动中,借助清案活动领导小组这一领导机构,大埔法院改善了诸如执行力量、执行装备和执行经费等自身问题,包括解决了一些疑难复杂特别是涉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执行积案。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基础,在清案活动中,对清案活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宣传和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既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加深了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又使人民法院树立起了良好的公信度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