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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法院首次协助省高院远程视频提审刑事被告人
发布时间:[2013-05-22]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899
         5月20日上午,大埔法院通过法院专网视频系统,协助省高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对羁押于大埔看守所的被告人刘×田上诉案件进行提审,这是大埔法院首次利用法院视频系统远程协助上级法院提审刑事案件被告人。
        32岁的大埔县大东镇村民刘×田,于去年6月23日晚9时许,因邻居建房占用他家地方而与邻居发生争吵,后与对方发生混战。在对打的过程中,刘×田一棍击中刘×树头部,导致刘×树重伤不治身亡。2012年12月19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刘×田以判刑过重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由于大埔法院认真准备并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明确了该院刑庭、法警队、信息技术等部门各自承担的职责,所以整个庭审过程操作规范,井然有序。庭审结束后,大埔法院将经过刘×田确认签名的《讯问笔录》传真至省高院。至此,大埔法院圆满完成协助省法院刑庭远程视频提审刘×田的任务。
        远程视频提审是指“对被告人的整个讯问过程通过计算机网络、音频处理、多媒体存储与显示等高科技手段,将整个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成光盘进行存储。提审结束后,协助提审的法院当场将经过被告人签名的文字记录材料发送至提审法院。刑事远程提审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而且有助于提高 审判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本案中,刘×田拘押于大埔看守所,距离省高院距离较远,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所以省高院通过远程视频进行“空中审判”,既节省警力又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