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大埔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经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陈声欢同志为大埔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并决定由其担任代理院长。
会上,陈声欢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坚定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主动履行法院职责,为全面推动大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络沟通,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向高质效发展。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三是坚持廉洁自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坚守精神家园、坚守廉洁底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四是抓好队伍建设。坚持领导班子建设,以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统一。坚持防控与惩戒相结合,消除队伍腐化隐患。坚持教育培训学习,增强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锻造一支干净、忠诚、担当的法院干部队伍。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建庭为陈声欢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随后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