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新闻聚焦 >>工作动态
大埔县人民法院与大埔县妇女联合会联合召开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8-02]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903

0U9A0856_副本_副本.jpg

为进一步贯彻市法院和市妇联《关于共建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落实梅州市法院“五个提升年”活动要求,推进诉源治理,促使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7月29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大埔县妇女联合会联合召开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推进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声欢,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钟丽惠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爱京主持会议,法院分管审理民商事的院领导,县妇联党组成员蓝绮玉,县妇儿工委办主任朱俊燕出席会议。县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办理民商事的审判法官和法官助理及被聘请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参加会议。

0U9A0925_副本.jpg

推进会上,钟丽惠主席结合妇联工作,推动联调工作落实,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要认清形势,深刻领会抓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增强做好家事调解工作的社会责任感,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二要加强部门联动,开创工作新局。切实加强与法院的协调沟通,畅通对接渠道,认真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三要坚持目标导向,做实维权服务。与县法院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帮助等各项工作,切实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维权服务。四要加强经验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台账档案做好分析研判,制订调处方案,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定期跟踪回访,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改进调处方法,努力通过落实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共同担负起涵养文明家风,营造社会文明新风的责任。

0U9A0926_副本9_副本.jpg

陈声欢院长提出,县法院与县妇联联合召开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推进会,是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五个提升年”活动的内在要求。陈声欢院长强调法院和妇联组织要共同发力,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全方位提升预防化解能力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司法需求:一要牢固树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理念,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增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抓好婚姻家庭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妥善处理好每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持续深化与妇联组织的协作,切实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做到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二要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全力推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实效。要主动对标《关于共建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确保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聘用好、培训好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共同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大双向交流培训力度。要充分发挥两单位各自优势,增强预防和处置婚姻家庭纠纷的能力。三要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机制,全面促进各项协调联动工作长效常态。要充分认识“法院+妇联”合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加快完善运行规范、富有成效的各项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家事审判工作与妇联维权工作合力,强化调解、人身安全保护令、服判息诉、信访互通等方面协作,不断拓宽家事纠纷解决渠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使各类家事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公平、合理解决,共同探索出富有大埔特色、符合大埔实际的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新路径、新做法、新品牌,为人民群众解决家事纠纷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和司法保障,促进我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四要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社会影响力。要在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中,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弘扬优秀家事文化传统;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妇女儿童法治意识。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重点宣传普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定期联合向社会各界展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成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婚姻家庭纠纷维权指南建议等信息,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社会影响力。

0U9A0866_副本.jpg

0U9A0873_副本.jpg

0U9A0886_副本.jpg

0U9A0894_副本.jpg

会上,陈声欢院长还向16名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颁发了聘书。童斯荣副院长解读了梅州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规程》的有关内容。



大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