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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法院出台《人民法庭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25]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734

为深化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顺畅衔接,4月14日,大埔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人民法庭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工作考核办法》。

一是明确基本任务。明确3个人民法庭进入诉前调解的案件数量和调解成功率目标值;对诉至法庭的纠纷,法官应释明各类解纷方式优势特点,提供风险评估服务,宣传诉讼费减免政策,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二是完善调解程序。人民法庭可委派当地司法机关、妇联、工会等相关部门的调解组织或人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案件应在诉讼服务网登记生成案号,录入调解结果并结案,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并规定诉前调解的期限为30日;人民法庭指定一名法官指导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及负责审理司法确认案件,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统一编立“诉前调确”案号。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将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和规范,推动审判职能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级的重要参数,并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提醒、警示,促进人民法庭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工作提质增效。


 

大埔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