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粤1422执393号
申请执行人邓慧腾与被执行人张粤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大埔县人民法院(2022)粤1422民初24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依调解书:张粤成需归还邓慧腾借款本金20470元。张粤成自愿于2022年3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3000元,4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4000元,并于2022年5月底前还清剩余欠款。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邓慧腾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张粤成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张粤成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号:441422199610190598
住址:广东省大埔县湖寮镇城西社区居委西环二路20号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张粤成的下落,促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本院将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到位款项的5%支付赏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上述线索者,请与本院联系。本院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联系电话:0753-5538133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