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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卫士】刘永煦:悟初心 担使命 做好新时代法院人
发布时间:[2023-09-11]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22

编者按:日前,梅州市委平安办印发方案,决定从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安卫士”选树活动,广泛宣传推广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崇高品质和可贵精神,引领全市平安建设队伍筑牢政治忠诚,砥砺担当作为,营造学习先进典型、崇尚先进典型、争当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梅州政法微信公众号特开设“平安卫士”专栏,将陆续推出先进典型事迹,敬请垂注!

刘永煦,中共党员,现任大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五级法官助理。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刘永煦同志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扎实工作,勤于进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履行好职责,曾获评“梅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2020年)先进个人”。

一、严于律己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刘永煦同志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捍卫和衷心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铸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把业务学习作为搞好本职工作的立足点和突破口,坚持学用结合,以实际需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业务理论水平,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刻苦去钻研业务,将理论知识的学习转化为具体的工作实践,做好新时代合格的法院人。

二、 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办好每一个案件

在工作中,刘永煦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座右铭,忠诚履职担当,始终保持以谨慎、积极的心态来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司法公信力。自2017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辅助法官办理了刑事、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合计669件。在担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期间,刘永煦同志负责与上级及其他单位联络员的日常沟通联系,同时还承担起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以及数据、工作情况总结报送等工作,他不畏艰难,任劳任怨,因其出色的工作表现,他于2021年7月被梅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梅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2020年)先进个人。

2022年3月份,刘永煦同志初到执行局,为尽快适应执行工作,他认真学习执行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中虚心向同事请教,凭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他在较短时间内就掌握了执行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已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63件,深刻体会到执行工作作为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意义。

三、廉洁自律坚持守住红线、底线

刘永煦同志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放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守住底线和红线,时刻保有敬畏之心,时刻有如履薄冰的心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扣好人生中的每一粒扣子。

 来源:梅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