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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大埔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10-12]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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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大埔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在大埔县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召开。会上,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钟国洪作动员讲话,并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大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声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钟国洪,副组长赖汝建、钟肖荣以及其他组员,大埔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杨琳炜,大埔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孙端明,大埔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及近三年内退休的班子成员,共计86人参加会议。

会上,钟国洪组长传达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近几年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本轮巡察工作重点、总体安排和纪律要求。他强调,大埔县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政治巡察的内涵要义。二要聚焦监督重点,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稳妥有序开展工作。

陈声欢院长表示,法院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巡察组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高站位贯彻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二是提高站位,积极配合,以更高质量保障巡察工作顺利推进。三是立行立改,破立并举,以更高标准深化巡察工作成果转化,切实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大埔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3年10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上旬。巡察期间联系电话:180-2771-135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同时设置专门联系信箱,位于大埔县人民法院机关大门侧外墙和二楼立案大厅信访室外。邮寄信箱地址:梅州市0112号信箱转市委第三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