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新闻聚焦 >>工作动态
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487

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粤1422执7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香荣与被执行人苏天然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粤1422民初14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苏天然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刘香荣偿还学员培训考试费31600元,并以未偿还的款项为基数向刘香荣支付自2023年1月1日起到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按规定减半收取307.5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在履行判决时迳付原告”。因被执行人苏天然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刘香荣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苏天然的财产线索。

 

天然.jpg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苏天然的下落,促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本院将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到位款项的5%支付赏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上述线索者,请与本院联系。本院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联系电话:07535538130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