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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看守所又被“请”上警车
发布时间:[2013-01-30]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192
        在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大门外,刑满释放的卢×东刚踏出看守所大门又被等候在外的大埔县公安局民警“请”上了警车。这是怎么一回事?

       据了解,去年3月,卢×东到大埔县城某超市做司机,住在超市三楼。不久,他留意到二楼的财务室晚上经常放有现金,遂起了贪念。4月8日晚,他发现住在隔壁的小游(该超市老板游某的侄子)出差在外,但房门未锁,里面还放有超市的钥匙。他连忙偷拿钥匙打开会议室的铁门,撬开财务室的木门,进入里面。在撬开抽屉拿了8100元后,卢×东回到房间想赶快离开。由于超市一楼大门锁是外锁,卢×东无法出去,就打电话给财务人员陈某,骗她说自己肚子痛要到药店抓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超市老板游某。他只好假装肚子痛要游某送他到其姑姑的住处。游某骑摩托车载卢×东到自己的住处后,叫他在路旁等,自己去开车送他。当他开车出来后却发现,卢×东已经不见了。第二天,得知财务室失窃,游某才报警。

       大埔县公安局民警很快就认定卢×东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此时卢×东已逃走不见了踪影。

       案发后,卢×东逃到深圳南山区蛇口南水村,借宿于朋友连某的宿舍。去年4月26日晚,卢×东再生贪念,盗走同宿舍温某的2050元。卢×东很快被抓获,并于6月13日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在深圳南山区看守所服刑。在看守所期间,卢×东隐瞒了在大埔犯案的罪行,却不知大埔县公安局早已获悉了一切。9月26日刑满释放那天,警车停到了他面前。

      日前,大埔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卢×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何碧帆 刘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