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12月16日,黄×志(男、枫朗镇人)爬墙进入同村的黄某家中,偷走了黄某放在抽屉里的邮政存折和90多元现金,黄×志当时就发现存折内放有密码纸条。同日,黄×志拿着存折,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分两次共支取了7000元。此后,黄×志又屡次实施盗窃,窃得2万余元。大埔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给存折设置密码是为了防止存折丢失或被盗后,存款被冒领而采取的一种防范措施。可如果不好好保管密码,则于事无补。警方提醒市民,千万不要将银行卡、存折和密码放一起,设置密码不要太简单,不要用生日、电话号码等作为密码,以防被不法分子钻空子。(海林 礼贺 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