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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养鸡鸭造假象 地下挖地道制假烟
发布时间:[2013-01-30]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175
    本报讯 为了达到长期制假非法牟利的目的,阳江人罗某在大埔县高陂镇的一山庄内,采取专人放哨、假装养鸡鸭等隐蔽手段,挖地道建假烟工厂。然而,这些伪装还是被当地群众发现并举报。日前,大埔法院对这起涉案金额达71.5万多元的生产假烟案作出了一审宣判。
 今年3月,被告人吴某将高陂镇的一山庄出租给罗某(在逃)。罗某为把山庄改造成制假烟的窝点,可谓煞费苦心。他首先在山庄中挖了一个面积约100平方米的“L”形的地道,然后砌成地下室。在地下室上方搭建有工棚,工棚里有一个隐蔽的出入口,制假工人可顺着竹梯进出。地下室里生产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有发电机、卷烟机配件台,设有排气通风管和卫生间等。为了掩人耳目,罗某在制假点工棚附近,另外搭建了2个工棚用来养鸡鸭及住人,每天安排工人喂鸡鸭,造成山庄纯粹是一个养殖场的假象。此外,为了逃避执法人员打击,罗某还在山庄入口、大门及工棚上设置了3个专人负责的岗哨,并安装了报警器;在地下室西面的山壁上挖了一个紧急出口。
 据了解,吴某得知罗某租山庄是用来制假烟时很惊讶,起初不同意,但经不住罗某的“以后会给好处费、可入股”的承诺,同时又怕被打击报复,就不再吭声。今年5月,该窝点被群众发现并举报。执法人员当场抓获黄×琼等11人,缴获半成品烟支(广喜)42万支、烟丝2450公斤、滤嘴棒41万支、卷烟机等制假设备及原材料,涉案金额达71.5万多元。
 大埔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吴某等12人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伪劣烟草制品,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判处被告人吴某等12人二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至6万元。(王磊 张孟棋 黄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