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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大埔法院拘留后随即还钱
发布时间:[2013-01-30]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198
  本报讯9月18日上午,大埔法院将欠债不还的房某依法拘留。慑于法律的威严,被送到司法拘留所的房某终于悔悟,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当天下午履行完毕。
    2008年5月,房某因建房急需资金便向大埔县信用社借款28500元,贷款期限为3年,月利息为6.72‰.可还款期限已至,房某却不履行付款义务。信用社多次上门催收未果后,于2012年2月将房某告上法庭。经大埔法院调解,房某答应于今年5月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大埔信用社清偿全部借款及利息。不料,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房某继续“耍赖”,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经法院调查,房某在梅县经营装饰生意,具备履行能力。经法院合议庭讨论后决定,对房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
    鉴于房某悔过态度较好,并随即付清了全部欠款,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房某的司法拘留。
                                                     (大埔法院    杨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