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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债迁居改名被查后又玩失踪
发布时间:[2013-01-30]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131

本报讯 为了不履行赔偿款,大埔一“老赖”竟采用迁居和改名换姓的手段逃避债务,被执行法官查出后又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近日,大埔法院执行法官利用周末时间将其擒获。经过协调,这名“老赖”终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了债务。
  2004年1月,邓某驾驶摩托车时因违反交通法规,与迎面而来的一辆货车相撞,导致乘坐邓某摩托车的林某受伤。同年4月26日,大埔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邓某应赔偿林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22377元。判决生效后,由于邓某当时生活困难,无法偿付因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伤害的赔偿款,法院在征得申请执行人林某同意后,决定延期执行。
  转眼到了2012年6月,申请执行人林某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邓某偿还欠款。由于执行法官无法与邓某取得联系,便到相关部门对邓某的房产、银行存款等情况展开调查,结果却未查到邓某的任何财产。法官们又专程到邓某原住所地的派出所进行查询,发现竟查无此人。后来经过调查和走访,法官了解到邓某为躲避法院执行,已把名字改为曹某,还举家迁至大埔县城居住。此外,法官还了解到这几年邓某大面积种植柚子,收入颇丰。掌握了邓某详细地址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邓某,但邓某的家人却称邓某已经出远门打工,具体地址不详,也无法与他取得联系。
   不久,法院接到线报称邓某并未外出,自从邓某听到执行法官寻找他的消息后,便在每周一至周五法院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出门“避难”,等到法院工作人员傍晚下班后,他再溜回家,所以法官每次都会“扑空”。
  今年9月16日,以为平安无事、正与家人度周末的邓某怎么也没有想到执行法官会在周日出现在他家门口。随即,邓某就被当场拘留,此时他才意识到不管自己如何“耍赖”,欠款总是要还的。第二天,邓某主动履行了自己所欠的债务,使自己重获了自由,也让这起时隔8年的老案得以了结。(林德培 杨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