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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确认”免费为民解困
发布时间:[2013-01-30]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131

    本报讯 (记者何碧帆 通讯员林翠娟)近日,大埔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室”迎来了迄今以来年龄最小的一位当事人小雨——仅出生几个月的婴儿,同来的还有另一方当事人某卫生院负责人郭某。通过司法确认,一场“一触即发”的医患纠纷诉讼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2011年10月的某天,怀着两个宝宝的张某妻子通过自然分娩生下一活女婴,另一女婴由于出现胎膜早破导致先兆流产。刚出院一周,张某夫妇就发现女儿小雨左手动不了也抬不起。他们迅速带小雨去市人民医院进行肌电图检查,事后确诊为:左侧臂丛神经不完全性损伤。突如其来的情况惊呆了张某夫妇。经过前思后想,夫妻俩觉得应该是接生的某卫生院不专业或失误导致的,于是就找到当初负责接生的某卫生院,要求赔偿损失。面对张某夫妇的指责,某卫生院认为是医疗意外,不存在医疗事故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最后经大埔县卫生局、所在镇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此事件为医疗意外,患者及家属放弃进行医疗鉴定和向人民法院起诉;某卫生院一次性向张某夫妇支付婴儿到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及误工等费用合计人民币33000元;双方按协议付清款项后此事即告终结。
  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却仍然各自顾虑重重:某卫生院担心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万一对方拿到钱后,将来又以各种理由、借口来索要赔偿怎么办?张某夫妇则担心某卫生院改变主意不愿赔钱了该如何是好?双方都怕对方反悔,一场官司眼看就要触发。
  后来,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可来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便来到法院。办案法官向他们解释司法确认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当法院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后,一方若反悔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直接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当事人跨进法院大门到办完全部手续,前后还不到一个小时,至此,一起医患纠纷通过司法确认得到了完满解决。此后,双方当事人都很快地履行了协议。对于这种非诉讼调解方式,他们均表示很满意,觉得拿着这份调解书,犹如吃了一颗“定心丸”。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涉及到交通事故、民间借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都可以在经过社区、街道或企事业单位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达到快捷简便,省时省力安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