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少年伤残卧床 大埔法官上门立案
发布时间:[2013-01-30]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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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大埔法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多次为困难群众敞开立案绿色通道。近日,大埔法院法官又一次主动“上门服务”,对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办理了立案手续。
家住大埔县湖寮镇的小肖,是一名在校生。17岁的他,本应当与同龄人一样健康快乐生活。然而,去年6月10日的一场车祸却改变了这一切。事发当天下午,小肖搭乘大埔县一川小汽车出租公司名下的一辆的士赶往学校。不料,驾驶员林某没有按照标志标线和安全车速行驶,在银江镇一路段与迎面而来的大客车相撞。林某当场死亡,车上其他5名乘客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小肖的伤势最为严重。经过6个多月的治疗,小肖虽已出院,但车祸留下的病痛仍在折磨他的身躯。经广东阳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小肖“神志模糊,不能言语、穿衣和行走,完全靠喂食,大小便失禁,四肢瘫痪,评定为一级伤残”。
截至去年12月底,小肖已经用去医疗费34万余元,而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仅支付了31.4万元,让小肖一家人更揪心的是还有巨额的后续治疗费用无法解决。今年1月17日,小肖的父母向大埔法院提交诉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赔偿各项费用和损失223万余元。
大埔法院立案庭法官得知小肖的遭遇后,于近日来到小肖家中,向他父母详细讲解了立案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等相关规定后,迅速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同意当事人缓交诉讼费的请求。小肖父母对立案法官上门立案作风表示感谢。(林德培 杨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