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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少年”变身“网吧大盗”
发布时间:[2013-02-26]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218
[一线传真]

    本报讯 17岁的少年丘某竟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伙同他人疯狂盗窃网吧电脑配件9起,案值达4570余元。近日,大埔县法院审结了这宗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2011年6月12日至30日,17岁的丘某伙同刘某、陈某(二人已另案处理)分别在县城和乡镇7间网吧,使用螺丝刀撬开偷电脑机箱,偷取CPU、内存条、显卡等电脑配件22个。据丘某交待,他们一般傍晚时分到网吧佯装上网。等到凌晨时分,他们便趁网吧上网人员稀少、网管昏昏欲睡之机,开始行窃。作案时一般二人负责“望风”,一人“动手”。由于他们对电脑主机颇有研究,所以从拆开电脑主机到取走配件,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等到店主发现电脑惨遭“掏芯”的时候,三人早已溜之大吉。

     经调查,三人得手后,把偷得的案值达4570余元的赃物以1015元的低价分别卖给了电脑店老板简某和饶某(二人已作行政处罚),所得赃款也被三人吃用花光。2012年8月,公诉机关以丘某多次盗窃且数额较大为由向大埔县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大埔法院了解到被告人丘某父母离异后由其父抚养,但由于家长疏于管教和缺少沟通,丘某在读书期间就养成了早恋、沉迷网络等较多不良恶习,导致家中给付的生活费不够开销。最终,无钱交友、恋爱、上网的“问题少年”丘某选择了盗窃,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法院鉴于被告人丘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有悔罪表现,且主动缴纳了罚金,遂依法适用了非监禁刑。(郑炜梅 杨善松 丘礼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