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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汉帮友藏炸药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26]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293
[一线传真]

     本报讯 丘某帮朋友保管炸药数年,却不知爆炸物是国家严格管理和禁止非法储存的危险物品,直到一纸传票传来方恍然大悟,但已为时已晚。日前,其被大埔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某日,丘某因怀疑其同居女友经常借口回娘家跟其前夫相会,愤怒之下持瓷片及石块砸坏其女友前夫家的客厅玻璃。事发后被警方以寻衅滋事处于5天的行政拘留。在对其女友询问调查过程中,其女友反映丘某住处储存有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并被其拿炸药威胁过。在其女友的指认下,警方果然在其住处查获1351.1克炸药,火雷管7枚,电雷管1枚,导火索114厘米,猎枪子弹1发。

     在庭审过程中,丘某显得很委屈,一脸的迷茫。他说这些爆炸物并非他的,是原来与他一起租住的李某搬家时,交代他帮忙保管的,李某已于2011年去世了。当法官问他是否知道爆炸物是国家严格管理和禁止非法储存的危险物品,应向公安机关报告时,丘某则一脸后悔地说不知道。

     丘某因违反国家对爆炸物的管理法规,非法储存爆炸物,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鉴于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被大埔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何碧帆 林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