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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犯潜逃16年后终自首
发布时间:[2013-04-07]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256
        本报讯 16年前,大埔人曾某在朋友的怂恿下合谋参与偷车,并索取赎金骗取他人钱财。东窗事发后,曾某畏罪潜逃了16年,最终在家人劝导下才投案自首。

  1995年4月上旬的一天,庄某来到曾某的店里喝茶聊天时,向曾某吐露了其在借用谢某的 “黑鲨”牌摩托车时,偷配了车钥匙一事,并“邀请”曾某共同把谢某的摩托车偷走,然后谎称找到窃贼,再以窃贼索要赎金为由敲诈谢某。曾某听后起初犹豫,但最后还是答应了。几天后,庄某又找到当地一发廊老板黄某参与偷摩托车。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7时许,谢某应曾某和庄某的邀请到茶阳镇一家发室喝茶聊天,并将摩托车停放在发廊门口。聊天期间,曾某和黄某借口有事要离开,随后用事先配好的钥匙将谢某的摩托车骑走并把车藏匿于黄某家中。

  庄某、曾某和黄某假意要帮谢某找回摩托车,并在两天后,庄某对谢某谎称被盗窃的摩托车已经找到,但盗贼索要4000元才能赎回。成功骗得赎金后,曾某和黄某各分得赃款1000元。

  当年6月,庄某因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被警方逮捕。审讯中,庄某如实供述了诈骗谢某的犯罪事实。黄某和曾某在得知庄某被捕后便开始潜逃。1999年,黄某被抓获归案。曾某却在16年间先后辗转广州、肇庆和湖南等地,最终在2011年底才在家人的劝说下向警方自首。

  2012年10月,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向大埔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大埔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郑炜梅 杨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