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杨某听朋友说其丈夫跟张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连续跟踪两个月后,终于在11月初,在张某家将与张某一起亲密喝酒的丈夫堵在门口。杨某逮住张某,要求张某认错并发誓今后再也不找其丈夫了。看杨某有所准备,怕她做出过激行为,张某便顺从杨某认了错并发了誓。孰料,当晚临睡前,杨某习惯性的又去偷看丈夫的手机,竟看到张某又发了信息给其丈夫,还将自己找她的事告诉了其丈夫,杨某怒火中烧。
11月6日10点多,杨某在菜市场发现了张某,立刻上前责骂张某为何不守约,还继续勾引其老公,越说越激动,两人扭打在一起。杨某一只手死命扯张某的头发,一只手去推张某,手刚好碰到张某脸上,张某立刻紧紧咬住杨某的左手手指,接着两人在地上扭成一团继续厮打,围观群众急忙拉架并报警,杨某这才发现,自己的左食指一个关节被张某咬断,掉在地上。
经鉴定,杨某的伤情构成轻伤。由于张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杨某两万元,并取得了杨某谅解,大埔法院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