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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拍卖价格“钓”出失踪“老赖”
发布时间:[2013-11-18]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691

    本报讯 近日,大埔县一名失踪了好几个月的“老赖”,在法院决定以原估价的8折拍卖其房产后,认为房产估价太低而主动现身,并履行了其全部所欠债务。

    陈某于2011年10月向农业银行大埔县支行借款11.8万元,期限为3年,采用按月分期等额还款方式。借款时,陈某用两处房产作抵押,双方还到房产部门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但自2012年4月开始,陈某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后该支行向大埔法院起诉,要求依照合同提前收回本金及相关利息。虽然双方于同年11月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承诺在2012年12月底前偿还本息计10.46万余元,但过了还款期限陈某仍赖债不还。

    今年1月,该支行无赖之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陈某所欠的债务。执行法官却发现陈某失踪了,通过查询获悉陈某在银行虽有十几个账户,但账上存款余额均寥寥无几。最后,法院决定对陈某抵押的位于大埔县桃源镇桃新村正月半桥的一幢混合三层结构房产予以拍卖,将县物价局鉴定的19万元作为该房产的起拍价,并在报纸上予以公告(2013年6月25日《梅州日报》),但终因无人报名参加竞买而流拍。

    于是,执行法官采纳了拍卖行的建议,根据相关规定以降20%的价格进行第二次拍卖,同时在媒体上刊登公告(2013年7月24日《梅州日报》)。调价后,陈某慌了,认为法院的拍卖价格过低,这才改变“隐身”状态主动找承办法官商量还款事宜。日前,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陈某已按原调解协议所确定的义务还清了全部款项。

(蓝文远 杨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