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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钱不均
发布时间:[2014-03-24]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2237

●为了五笔补偿款

●五个兄妹撕破脸

“法官!我要做被告,我要跟被告坐在一起,我跟原告他们不是一伙的!”说话之间,胖大妈已从原告席蹿到了被告席上。

这是一场兄妹之间的官司。胖大妈兄妹五人,自己排行老二。按道理说,兄妹之情,血浓于水。但五兄妹因为遗产分配问题,一争好几年。

1991年,胖大妈的父亲过世,名下留有耕地多亩,政府进行经济开发、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这些耕地被陆续征收,家中来了五笔土地补偿款,共有七万多元。

于是,如何分钱,成了众兄弟姐妹每天研究的课题。因意见相左,兄妹间开始了无休止的争执。

2012年,在当地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共同主持下,五兄妹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书》,各方约定将目前五笔款项均分,并约定“以往老事既往不咎”。

但是,在前三笔到账款项被均分后,之后的两笔补偿款在到账后,有一笔却被老三领取(另一笔还在村委会),迟迟不肯分发给其他兄弟姐妹。老大遗孀着急了,找老三协商。老三说:“父母和大哥都已过世,家里就我一个大老爷们,父母的遗产本就应该由我掌管处理!”

听此,老大的遗孀愤而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补偿款。因为其他兄弟姐妹与这案子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被法院一一追加为原告。

胖大妈与老三的关系一向很好,原本不想当原告,如今却被动地成了老三的“对立面”,她心有不甘,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见此情此景,法官劝解:“亲人反目,寒心伤情,那是双方一辈子的损失。争的是钱,破的是情,值不值得,双方心里都应好好掂量掂量,以免后悔莫及。”

地点: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法院

结果:最后两笔补偿款均分,五兄妹各得七千余元。

(郭海燕 黄琼 郑梦丽、王彩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