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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赚钱?大埔五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2-12-22]  责任编辑:大埔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346

赌博,十赌九输。它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往往还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是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可还是有人为牟利,铤而走险开设赌场赚“快钱”。这不,大埔县人民法院就宣判了一起五人开设赌场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邱某勇等三名主犯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均处罚金2000元;判处从犯罗某文、管某斌均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依法没收五名被告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据悉,2022年6月25日至7月1日,在邱某勇老屋内、该屋附近山上简易棚里及一空地上,邱某勇、罗某周组织罗某文等人以押宝斗形式聚众赌博,赌场每日开设两场。赌场内分工明确,邱某勇与罗某周负责提供场地、邀集人员参赌;曾某进(另案处理)与朱某英做庄,分别负责摇宝斗和吃赔;罗某文维护赌场秩序,管某斌为赌民兑换现金;邓某火望风。

赌场设定“抽水”规则,邱某勇、罗某周固定抽取庄家每场赌博500元场地费,如庄家赢钱再抽取庄家7%的“水钱”,庄家则抽取赌民5%“水钱”。至案发,该赌场参赌人数累计达30人,邱某勇、罗某周按五五分成后分别获利5000元,朱某英获利5000元,罗某文获利1400元,管某斌获利800元。

2022年7月1日,邱某勇等四名被告人在赌博现场被抓获到案。同年7月29日,管某斌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五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中邱某勇、罗某周、朱某英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五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清赃款并主动缴纳罚金,综上依法给予五位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全媒体记者】陈泽铭

【通讯员】古俏聪

来源:南方+